关于征集柳州市银仔山采石场山体雕塑及景观设计方案的公告 |
来源: 时间:2010-03-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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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改善我市的城市人居环境,创新采石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新方法,现公开征集柳州市银仔山采石场山体雕塑及景观设计方案。
一、雕塑位置及对象:
雕塑位置于柳州市航银路银仔山采石场,拟对采石场被破坏的山体岩面和采石平台进行雕塑及治理绿化。
二、雕塑方案总体要求:
方案创意能体现柳州市历史悠久的人文传承,反映柳州市的现代精神风貌,形式新颖,造型独特,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艺术生命力。雕塑体量须与所在位置相适应,在周边环境整体中鲜明突出,同时尊重现有的山体外貌和地形特征,依据山体保护总体规划中的品质界定,协调以此为基础的人文环境,营造与自然环境的秩序重建。
三、设计方案要求、评选程序及稿费:
雕塑设计须为原创性作品,如涉及抄袭、一稿多投等行为造成的知识产权纠纷,由设计方负全部责任。方案的设计内容、作品的风格、设计形式、规格、表现手法和技法不限,提倡创新设计。
方案筛选分两步进行:
(一)第一步为初步方案征集阶段,设计方来稿须提交设计方案纸质文件及方案电子文件:
纸质文件:平面设计方案、彩色效果图或模型照片, 统一用A3纸(297×420mm)打印并注明设计方案名称,计量单位用厘米(cm)标注。不装裱、不装订、不收立体模型,所有方案均不得标注设计人名称及其标识等信息;
电子文件:以CD-ROM为存储介质保存的300dpi以上数据一份或通过Email发送一次存储量在2M以内的文件。
我局将组织规划、建筑、雕塑、园林、美术等方面专家对所有来稿进行第一次评审,初选6件入围优秀作品。入围优秀作品每件付稿费人民币2万元,落选作品不付稿费及其他费用。入围作品设计方如不参加第二步深化设计的,我局有权使用该入围作品。
(二)第二步为方案深化设计阶段,入围方对方案再次深化设计,并于规定时间内向我局提交设计成果,成果须包含设计图纸、创作说明、预算报价、雕塑小样及深化设计书规定的其他资料。由我局将深化设计成果报柳州市规划委员会评审,确定1件中选作品。中选作品一次性支付稿费人民币12万元,未中选作品每件支付稿费人民币3万元。
四、征稿日期:
初步方案征集时间从即日起至2010年4月15日截止。以邮寄方式递交的作品,以邮戳日期为准;以其它方式递交的,以我局收到作品日期为准。所有方案不退稿,请自留备份。
五、其他事项:
作品投递、送稿地址:广西柳州市立新路49号 柳州市国土资源局
邮编:545001
联系人:张琰
电话:0772-2811925
传真:0772-2821556
Email: lzgtdh@126.com
详细资料文件下载网址: http://www.lzblr.gov.cn
柳州市国土资源局
二○一○年三月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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